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紹興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 (紹政辦綜〔2020〕7號 )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全面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促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0〕1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20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函〔2020〕111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0年紹興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切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流程,配強工作力量,強化責任落實。各牽頭單位要按照“誰牽頭負責、誰組織落實”原則,加強組織協調,開展專項部署,全力推動落實政務公開相關工作。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支持配合牽頭單位做好政務公開各項工作。
市政府辦公室將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評價考核。
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4日
2020年紹興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責任清單
序號 | 重點工作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一、圍繞助力市域治理現代化,不斷拓展主動公開深度和廣度 | |||
(一)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信息公開機制建設 | |||
1 | 認真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紹興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公開發布機制,及時發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2 | 對目錄所列決策事項除依法不予公開外,要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等,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咨詢協商、媒體溝通、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形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加強公眾意見征集與意見反饋雙向關聯公開,深入推進決策執行進展公開。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3 | 健全政府常務會議信息公開常態化機制,準確公開會議決策事項,第一時間解讀會議精神,釋放權威政策信號。 | 市政府辦公室,各區、縣(市)政府 | |
4 | 構建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 | 市政府辦公室,各區、縣(市)政府 | |
(二)動態調整、及時公開權責清單和行政規范性文件 | |||
5 |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動態調整、及時公開各級行政機關權責清單,重點推進個人和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公開。 | 市委改革辦、市委編辦、市大數據局、市司法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6 | 按照“誰制定、誰清理”原則,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性檢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數。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7 | 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三統一”規定,在政府門戶網站上統一發布本級政府和部門規范性文件。 | 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三)深化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信息公開 | |||
8 |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依法通過政府網站公開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監督途徑和執法結果等信息,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行政許可“雙公示”制度。 | 市司法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9 | 實現全市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推廣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完善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 | 市市場監管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10 | 加大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金融安全、知識產權保護等重點領域執法公開,對嚴重違法行為、大案要案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并依法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金融辦、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分別負責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四)高質量實施政務服務信息公開 | |||
11 | 通過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 | 市政務服務辦、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12 | 推廣“一件事”“網購式”公開辦事模式,提高辦事過程透明度,探索通過“浙里辦”定向精準推送辦事服務和證照到期、辦件進度提醒等信息,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可查、事后結果及時獲知。 | 市委改革辦、市政務服務辦、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13 | 深入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 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五)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 | |||
14 |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0〕16號),積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落地落實。 | 市政府辦公室,各區、縣(市)政府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
15 | 2020年9月底前,基層政府全面完成國辦發〔2019〕54號、浙政辦發〔2020〕16號文件明確的26個試點領域和涉及基層政務公開其他領域事項標準目錄的發布實施。 | 各區、縣(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 |
16 | 選擇政務公開工作基礎好的基層政府和部門,設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創新示范點,發揮典型引領作用。 | 各區、縣(市)政府 | |
(六)構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清單體系 | |||
17 | 充分用好浙江省、市、縣、鄉四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編制、發布和實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清單。 | 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二、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不斷深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 |||
(一)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公開 | |||
18 | 加大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力度,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公布公共衛生、事故災難、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防控措施、事態進展、處置結果等信息。 | 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分別負責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19 | 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相關政策、措施、數據等信息的及時、全面、精準公開,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保障。 | 市防控辦、市衛生健康委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20 | 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主動公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強宣傳培訓,增強社會公眾特別是應急預案執行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切實發揮應急預案實際效用。 | 市應急管理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21 | 加強公共衛生知識日常普及工作,特別是對公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養成的好習慣好做法,通過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強宣傳推廣,提高公眾對傳染病的防治意識和應對能力。 | 市衛生健康委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二)著力做好穩企業穩增長相關信息公開 | |||
22 | 做好《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宣傳解讀工作,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動服務平臺,重點做好減稅降費、擴大有效投資、穩外貿穩外資、擴大消費需求等相關政策舉措信息公開,確保政策資金流向、使用公開透明,讓政策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 | 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政務服務辦分別負責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23 | 加大涉企信息精準公開力度,探索企業專屬公開模式,精準推送企業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確的政府信息和政策問答。 | 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24 | 依托“浙里辦”平臺,搭建企業訴求響應平臺,及時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突出問題。 | 市經信局、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三)深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 | |||
25 | 重點做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四大建設”、特色小鎮和未來社區相關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 | 市發改委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26 | 探索以專欄形式按項目全生命周期分類集中公開項目內容,著力解決相關信息公開不全面、碎片化問題。 | 市政府辦公室、市發改委、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27 | 認真執行《浙江省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標準目錄(2020年版)》,積極配合省加快完善以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為樞紐的全省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臺體系,實現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一張網公開、一站式查詢。 | 市政務服務辦、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四)持續做好民生領域信息公開 | |||
28 | 進一步完善就業、教育、醫療、生態環境、征地拆遷、房屋征收等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領域政府信息常態化公開機制。 |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分別負責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29 | 及時發布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和就業供求信息。 | 市教育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社保局分別負責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30 | 做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校和職業教育招生等領域信息公開。 | 市教育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31 | 做好傳染病防治、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療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開工作。 | 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32 | 持續加大污染防治監測等信息公開力度,細化公開空氣質量預報、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等方面信息。 | 市生態環境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33 | 充分運用基層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失土農民宣傳征地補償、養老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信息查詢和公開工作。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力社保局分別負責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34 | 通過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助力監管效能提升。 | 市國資委 | 市級有關國有企業 |
三、圍繞發布、解讀、回應全鏈條公開,不斷深化政民互動 | |||
(一)建立健全政府重點工作定期發布機制 | |||
35 | 按季度向社會公開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民生實事項目、政府績效目標的執行情況。 | 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36 | 加大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公開力度,推動破解工作堵點、難點,助力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地實施。 | 市政府辦公室、市審計局分別負責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二)著力提高政策解讀可讀性和傳播力 | |||
37 | 各地、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讀人”職責,全年帶頭解讀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38 | 注重發揮專家解讀作用。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39 | 更多采用政策簡明問答和事例、數據、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解讀,拓寬政策解讀發布渠道。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40 | 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讀,對政策公布后出現的誤解誤讀和質疑,開展深度解讀、延伸解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三)及時精準回應社會關切 | |||
41 |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政務輿情回應責任。 | 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42 | 充分發揮領導信箱、新聞發布會、在線訪談、在線咨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 | 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信訪局、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43 | 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單位)的網絡謠言,要及時公布真相、辟除謠言。 | 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44 | 持續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公開,原則上辦理結果與建議提案內容同步公開。 | 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四、圍繞提升數字化、集約化水平,不斷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 |||
(一)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 | |||
45 | 按照統一標準體系、統一技術平臺、統一安全防護、統一運維監管的要求,推進數據、服務、應用融通,積極配合省加快建設基于統一信息資源庫的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著力破解信息公開數據底數不清、服務資源難以整合利用的問題。 | 市大數據局、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46 |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網站統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優化欄目頁面設置和檢索功能,按照法定時限及時發布并實時更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方便社會公眾快速準確獲取所需信息。 | 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47 | 進一步完善市政府門戶網站欄目及內容。 | 市大數據局、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
48 | 指導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進一步完善自建網站欄目及內容。 | 市大數據局、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
49 | 指導各縣(市、區)進一步完善政府門戶網站欄目及內容。 | 市大數據局、市政府辦公室 | 各區、縣(市)政府 |
(二)抓實管好政務新媒體 | |||
50 | 進一步明確主管主辦職責,按照“做強主賬號、集約節約”的原則,對不符合運營規范、難以繼續運營的政務新媒體,盡快進行清理整合。 | 市委網信辦、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51 | 嚴格內容發布前審核把關,對重點稿件要反復校核,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信息。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52 | 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和政務輿情時,相關政務新媒體要按照規定程序,提升響應速度,滾動發布動態信息。 | 市委網信辦,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53 | 積極配合省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新媒體管理平臺。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54 | 加強全市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 | 市委網信辦、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三)不斷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質效 | |||
55 | 積極配合省迭代更新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數字化處理平臺,推動擴大應用范圍。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56 | 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門(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對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請,以及補正、延期、意見征詢、辦理結果和后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要全面及時錄入工作平臺。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四)推動政府公報創新發展 | |||
57 | 政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報送政府公報集中統一刊登工作,充分發揮政府公報權威、規范發布政策信息作用。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58 | 推進政府公報數據庫建設,優化文件精準查詢和分類檢索功能,積極拓展政府公報利用方式和傳播渠道。 | 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局,各區、縣(市)政府 | |
(五)加強查閱場所建設管理 | |||
59 | 各地要在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配備、更新相應的設施、設備。 | 市檔案館、市文廣旅游局,各區、縣(市)政府 | |
60 | 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開辟政務公開專區,統一標識,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并落實專人負責設施設備維護工作。 | 市政務服務辦,各區、縣(市)政府 | |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保障 | |||
61 | 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人員負責。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62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抓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制、政府信息動態調整機制等配套制度規范。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63 | 各級政府辦公室要履行好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職責,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賦予的督促整改、通報批評等法定職權,加強工作過程管理。 | 市政府辦公室,各區、縣(市)政府 | |
64 | 抓好教育培訓,重點做好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解讀回應等工作以及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管理等業務培訓。 | 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65 | 加強對政務公開關鍵單位、關鍵領域、關鍵環節工作的業務指導,常態化開展一對一、點對點業務輔導。 | 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66 | 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根據本責任清單,結合實際提出本地、本部門(單位)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和具體措施。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
67 | 組織開展政府網站(包括浙江政務服務網)日常監測預警、風險排查等,抓好發現問題整改工作。 | 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68 | 積極配合省大數據管理局開展政府網站監督監測,抓好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 市大數據局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69 | 組織開展政務公開日常監督、專項檢查和評價考核等,抓好發現問題整改工作。 | 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70 | 積極配合省政府辦公廳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抓好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 市政府辦公室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
71 | 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將年度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 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